各企、事业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是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授权的高级物流师培训鉴定机构。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就业准入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的要求,大力整顿规范全国物流管理市场,全面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规范物流管理职业行为,提升高级物流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法律意识及服务质量,以适应市场对高级物流管理人才的要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拟于2006年9月在系统内开展第一期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和认证的试点工作,经培训考核及鉴定后由国家劳动和保障部颁发“双证书” 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印制的《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联网查询,全国通用。
一、报名资格和条件:
——高级物流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 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二) 取得物流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2年以上。
(四)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二、培训对象
从事物流采购,配送、仓储、运输等业务主管及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经理。
三、高级物流师课程安排
(一)物流信息管理:
(二)供应链管理: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规划
供应链管理策划设计
物流管理信息分析和利用
供应链管理流程设计
供应链合作关系设计
(三)物流系统规划:
(四)物流战略管理
物流系统规划概述
物流发展战略
物流中心选址
物流战略方案实施
物流中心设施规划设计
物流系统规划评价和方案选择
物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
(五)培训与指导
培训
管理人员的指导与开发
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2月10日 考试时间:2007年3月26日
四、证书
经本培训并组织参加试点考试,理论、实操、综合评审三科成绩均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以此作为就业、上岗、晋级、加薪唯一的职业资格证明。
五、培训课时及费用
高级物流师(100课时):4800元/人(含培训费、串讲费、资料费、鉴定考试技术费、综合评审费等),
六、报名要求:
(一)、个人填写《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报名登记表》或者传真,电邮过来。
(二)、报名时交4张2寸照片。
(三)、单位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及学历证明复印件。
七、颁发双证书
1、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坚定中心颁发职业资格认证证书
2、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颁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