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物流人才短缺的问题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中共中央办公厅《2002~2005年全国 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把物流人才列入国家人才计划。据有关统计,物流人才全面紧缺成为全国12种紧缺人才之一。中国的物流,人才是关键,面对当前中国的物流人才的重大缺口,物流人才的培训显得由为重要。
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于2003年1月23日起正式颁布,为满足物流管理人才的需要,本学院职业技能培训
中心作为该项目考培机构,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试点工作。
一、培训级别及收费标准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2300元/人
(包括:报名费、培训、教材、复习资料、考试、论文答辩、证书、鉴定等。)
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200元/人
(包括:报名费、培训、教材、复习资料、考试、证书、鉴定等。)
二、培训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物流业务活动基础知识、技能知识及案例分析。
2、试点应试指导、模拟考试练习。
三、培训对象
致力于个人素质的提升、自己职业发展的竞争力、更快的确立自己在物流行业的发展优势,并且在生产与流通领域中从事与采购、供应、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配送、信息服务等物流活动相关工作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四、报名资格和条件:
助理物流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在校大学本、专科相关专业应届学生。
(3)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三年以上。
物流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联系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五、资格认证
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六、报名要求
初审合格后,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相关业绩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两寸免冠黑白照片六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