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CNAT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培认证培训中心(原国家质量认证培训中心NECCA)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资格审定后批准的第一家认证培训机构(批准号:CNCA-P-2002-001),是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认可的第一家认证培训机构(认可号:CNAT-001-2002),是CNAT认可的第一家“CNAT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课程”的培训机构(课程注册号:CNAT-Q-001-2002)。是CNAT认可的“CNAT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课程”的培训机构,(课程注册号:CNAT-E-001-2002)。也是CNAT认可的“CNA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课程”的培训机构,(课程注册号:CNAT-OHS-001-2003)。从1993年举办我国首期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班至今,NECCA已举办各类认证人员培训班千余期,培训学员数万人。“雄厚的师资力量、严谨的教学作风、科学的管理模式、一流的培训服务”使NECCA举办的历届培训班的整体教学与服务质量保持较高的水平,被誉为培训认证人才的“黄埔军校”。
我中心定于2006年 5月份在武汉举办“CNAT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班”。此培训课程是经CNAT认可的标准知识和审核知识合二为一的“CNAT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课程”。
此培训课程的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u 培训对象: 主要面向各行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特别是拟申请注册为环境管理体系
审核员)的人员。
u 培训内容: 2000版ISO9000族标准的基本知识;GB/T19001-2000标准的理解、实
施和审核要点;ISO19011现行版本的内容和重要性;审核、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等基本概念及有关的基本知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各项活动、审核程序和技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过程的有关要求;CNAT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管理要求等。
u 培训周期:6天(含笔试)
u 培训时间:5月1日至5月6日;报到时间:4月30日
u 笔试时间:2006年5月6日
u 规 模:20人
u 教 师:本培训课程由CNAT认可的教师授课
u 教 材:采用CNAT认可的培训教材
u 证 书:培训合格者可获得CNAT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合格证书”,
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与笔试和发证时间无关。获得此培训合格证书只符合CNAT关于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的部分要求,注册要求详见附件。
u 注 册:我中心经CNAT授权可以为学员代办质量管理体系实习审核员的注册事宜。获
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满足CNAT有关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的其他要求的学员可委托我中心(国培认证培训中心)代为办理有关申请注册CNAT质量管理体系实习审核员的事宜,注册费:250元/人,服务费:50元/人。
u CNAT质量管理体系实习审核员的注册要求:详见附件
u 费 用:培训费:2500元/人;考试费:150元/人;注册资料费:30元/人
u 食 宿:要求学员住在培训地点。食宿费自理。
u 交款方式:报名者务必于报到前缴纳培训费用。可电汇、信汇、自带汇票或现金
(切勿邮汇)。
u 报名事宜:报名者请尽早按要求填好《培训班报名回执》,并将回执寄回我中心, 也
可先电话报名后再将回执寄回我中心。我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并向您函发正式报到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将在正式报到通知
中说明。
u 报名地址:武汉市珞狮路397号洪山教委科技大楼四楼421-425
u 邮 编:430070
u 电 话:027-87677449 13545393737
u 传 真:027-87394926-616
u 网 址:www.necca.org.cn
u 联 系 人:黄晶晶
附件:申请注册CNAT质量管理体系实习审核员的要求
1. 培训经历
(1) 申请人应成功地完成经批准的CNAT-IATCA QMS审核员培训课程并且通过经批准的考试。
(2) 初次申请注册为审核员级别时,培训应是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获得的。
(3) 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其在审核员培训至提交申请期间,一直从事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或实施工作,同时完成了满足注册保持要求的相应水平的持续专业发展活动,则对申请人3年内获得培训的期限可延长一年。
2.教育经历
(1) 申请人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CNAT承认的等效学历;
(2) 申请人应接受过足以获得作为审核员所需的知识的教育。申请人还应向CNAT提供其在他们所选择的工作领域中持续改进知识和技能(通过专业教育,培训课程或其他适当的专业发展)的证明。
注1:国家承认的学历是指我国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参见有关规定和相关部门网站。等效学历是指与中国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大专以上学历相当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教育经历,该经历应经公证。
注2:在任何情况下,申请人都应提供所声明的教育经历的书面证明。
3. 工作经历
(1)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的申请人应至少有4年全日制(或累计相当于4年全日制的兼职)工作经历;学历为大专的申请人至少应有5年全日制(或累计相当于5年全日制的兼职)工作经历。该工作经历应在负有判定责任、解决问题和与其他管理者或专业人员、同行及顾客进行沟通的技术、专业或管理岗位上获得。
(2)申请人应提交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证明中应提供申请人从事的工作职责、岗位、级别和报告的级别。
注1:可接受的工作经历应当在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后获得。
注2:原则上,组织中各种管理、技术、职能部门的人员(如:行政、质管、检验、计量、工艺、技术、培训、标准化等部门的人员),以及与产品实现活动相关的实施部门的负责人(如:检验、检测机构的负责人、车间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其经历被视为审核员注册时可接受的工作经历。实施部门具体岗位的操作人员(如:销售人员、医疗护理人员、财务出纳、设备操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事具体服务的人员等),其经历不能作为审核员注册时可接受的工作经历。
4. 质量经历
(1)申请人在全部工作经历中应具有至少2年与质量有关领域的经历。
(2)适宜的质量经历包括质量管理体系(QMS)的实施、运作和/或审核。这些经历应提供申请人有效地审核此类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实际知识,而且这些经历必须是在初次申请审核员注册前5年内获得的。
注1:“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历”是指组织中业务管理部门的人员(如:计量、标准、检验、技术、计划等部门)和组织中质量管理体系实施部门的负责人(如:采购、销售、生产、售后服务等部门)具体实施体系的经历。
注2:“运作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历”是指在组织的最高管理层、质量主管部门中从事策划、运作质量管理体系的经历。
注3:“从事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相关经历”可参见CNAT〈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第二版)中“用于注册的合格审核”。
注4:质量经历和工作经历可以同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