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在职博士班招生简章
资格审查,择优录取,,颁发博士毕业证书,限额招生
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工商管理在职博士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硕士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历,且从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的国家干部、高校教师、企业事业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对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才、杰出企业家、技术权威、行业高手,经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具有EMBA、MBA、MPA教育背景者优先录取。
二、专业课程讲授:
各门课程均采用专题授课形式,由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和博导主讲。
三、学制、授课地点:
学制:1.5-2年。第一学年集中授课,每月讲授一门课程(利用一个周末双休日连续两天)。第二学年调研与专题讨论并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
授课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校内(北京班)、全国主要省会城市。学员可选择确定授课地点。北京班尚有少量插班补录名额。
四、颁发证书:
学员修完博士生主要课程并成绩合格,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完成与博士生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毕业论文并通过博士生毕业论文答辩,毕业后由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五、课程设置:
1.主修课程:(1)公共管理前沿研究。(2) 当代中国发展研究。 (3)深化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研究。(4)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研究。(5) 制度变迁与管理创新。等18门课程。
2.选修课程:(1)卓越领导力。(2)博弈论。等9门课程。
学员可从上述课程中选取11门。学院有开设课程的最终决定权。
六、收费标准:
报名费500元,学费4.8万元 学费汇款方式
符合申请博士学位条件者,学位申请费用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务管理:由北京师范大学指派班主任管理教学活动。统一安排学员的食宿、学习、联谊等活动。食宿费用由学员自理。
咨询报名:010-81956193,51656461
*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