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简介 :
企业信息管理人员是专门从事企业信息化建设,承担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管理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复合型人员。企业信息管理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能够准确地判断问题和解决问题;善于沟通与协调,强调合作意识。随着我国信息产业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将越来越高。
中国企业信息化建设正呈现方兴未艾之势,而复合型信息管理人才的匮乏阻碍了企业信息化的进程,更成为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专业化企业信息管理人才已成为当务之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满足社会对企业信息管理人员的需要,组织专家制定了企业信息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将该职业划分为三个等级:助理企业信息管理 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信息管理师(申报条件)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信息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经本职业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 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 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 以上 ,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经 本职业高级企 业 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具有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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