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培训
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客观、公正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办法。由人事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试点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试点省组织进行。实行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财政部、人事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负责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阅卷、确定合格标准。
试点地区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在当地人事、财政部门的领导下,由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考试方式
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
每年9月的第一个周六。
报考时间
一般安排在考试当年的3—4月之间。
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合格标准
试点地区可根据本地区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当年参评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并由试点地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核发考试成绩证明,该证明只在本年度本地区评聘工作中有效。
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培训费用
学费1680元,教材费实收,报名费20元。
联系人:白金枫(余老师) 15986652804 25359755
QQ:1256041671
报读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海都花园建设银行2楼
学校网址:www.gg-p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