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研究中心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的中央事业单位,以研究职业经理成长规律,拟订职业经理标准,开展职业经理资质评价,促进职业经理交流为主要职能。曾承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经理人职业资格制度研究”的课题,承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职业经理人测评与推荐制度”的研究课题,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业经理人资质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多年来,已经培养职业经理人10000多人,评价8000多人,取得众多企业的认可。
一、概述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关于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文件)中关于“建立职业经理人测评与推荐制度,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进程”的要求,提高我国职业经理人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职业经理研究中心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与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在人才交流和人才评荐方面的职能优势资源进行合作,借鉴最新的管理理念、知识和先进的考试评价方式,构建我国职业经理资质评价体系,创造我国职业经理资质评价的品牌,以此提升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职业经理网国际域名:www.ceo-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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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资质评价项目,是国务院国资委所属的职业经理研究中心与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自2003年起面向全国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推广的培训与资质评价项目,在突出对学员进行八大能力(团队领导能力、经营决策能力、资本运营能力、市场营销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沟通公关能力、危机管理能力和企业文化建设能力)培训的基础上,再运用先进的考试与测评技术,对学员进行关键胜任能力的考核与评价。职业经理资质评价项目经过四年的运营与培育,已经建立起遍及全国近30个省市含有近40个培训机构的培训网络,培训与考试评价学员近万人,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的学员取得证书后,已经获得“高职高薪”。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培训和评价知识体系,组建起一支得到培训机构和学员认可的培训与测评专家队伍,并且规范了一套比较严谨的项目管理办法,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和考试评价市场,初步形成了品牌。
职业经理研究中心以“推进中国企业经理职业化,培养中国企业职业经理人”为己任。在职业经理资质评价事业中,我们作为中国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标准研究机构,被国家有关部委列入发改委国家银河培训工程的直属培训机构,我们的目标是成为中国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行业领军力量。我们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资质国家标准,建立全国一流的培训、考评专家队伍,逐步健全一流的职业经理教材,努力向考试、考评、评价职业经理人的权威研究机构奋斗,为企业提供卓越和一流的服务。我们愿意与企业及培训机构分享我们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与评价的经验,我们愿意为企业和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和评价的服务,我们愿意与企业和培训机构一起,为培育一支高素质强竞争力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做实实在在的工作。
我们作为中国职业经理学习、成长、提升、成功各阶段考试测评的标准平台,我们本着“服务于国家,服务于企业,服务于人才”为理念,以专业权威的研究机制,严谨的考核评测制度,标准的测评流程,科学的评价体系,完善的服务系统,成熟的项目推广方案,全新的商业接轨模式,不断追求创新和发展。五年来职业经理研究中心及全国上百家合作伙伴一道,披荆斩棘、策驽砺钝,志在建设全国最大的中国职业经理孵化联盟,实现规模化培养、考试、测评体系。在发挥职业经理研究中心总揽全局辐射全国的领导优势的同时结合地方的资源优势,实现中心和地方双赢,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享!我们诚邀有长远战略眼光的,有很强市场运作能力的,热心中国职业经理资质评价事业的单位加盟。
(空白地区重点扶植)
二、承办方式和承办权益
(一)合作培训机构是由职业经理研究中心授权的,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和相关机构。
(二)合作培训机构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
2.具备或能组织落实开展职业经理资质评价所需的设备、教学场地等。
3.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专职财务管理人员。
4.具有熟悉培训业务和组织实施能力的骨干员工,机构从事专业咨询培训不少于3年。
5.具备5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专业培训师。
6.合作培训机构需交纳授权管理费10000元人民币/年,考核期为5000元人民币/半年。
(三)合作培训机构的申报资料
1.填写项目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合作培训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在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3.单位简介:单位概况、近2年举办的主要培训及相关活动、本年度管理类培训推广计划概要、目前开展的与其他单位合作项目情况概要,一式两份。
4.合作协议书一式六份,如授权委托人签字,请提供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四)申报与审核程序
1.申报机构将申报资料报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办公室。
2.职业经理研究中心审核。
3.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为半年(初签)或一年(续签)。
4.合作培训机构交齐授权管理费。
5.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办公室向合作培训机构颁发授权书。
6.对合作培训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年审,不合格的机构将取消授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010-68392690
传真: 010-68392691
职业经理资质评价管理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