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
一、招生对象
1.北京市及周边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工作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
3.其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各类人员。
二、报名条件:大专以上学历,两年工作经历。申请学位者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
三、报名时间及费用
1.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携带学历、学位、身份证复印件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办公室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表,交纳一寸免冠照片3张,二寸免冠照片3张;
2.经审查合格后,交纳学费13000元,教材费650元,报名费200元。办理注册手续,发给学员证。开学一周后退学者不退学费,学费一次交清。
四、学制:课程学习时间一年半,如果符合申请硕士条件另加半年(论文撰写与答辩)。
五、 课程及学习方式
1.课程设置,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开设:
(1)学位必修课(7门):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科学社会政学、货币银行、人
力资源管理、财政学
(2)专业课(选6门):劳动关系学、劳动法与劳动争议处理、薪酬管理与激励方案设计、人事心理学、社会保险学、工作分析研究。
(3)讲座、研讨:根据教学需要将组织: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处理、集体谈判、劳动关系国际比较等内容的讲座和案例分析。
2.授课时间:每学期约17周,利用周六面授,每学期讲授4-5门课程。
3.授课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校区(朝阳门外红庙)。
六、证书
1. 一年半课程学习考试全部合格者,授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2.符合条件者授予国家学位办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1)申请人条件
①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以上,并在全国性学术刊物或大学学报上发表过一篇申请学位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本院协助发表);
②取得全国同等学力人员外语水平和经济类综合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③参加由本院研究生部组织的7门学位题库课考试,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含70 分),非学位课考试成绩合格。
(2)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办法、题库考试具体安排、硕士论文答辩程序及各项收费标准按本校研究生部有关规定执行。(收取论文资格审查费、学位课题库费、论文答辩费等合计6900元)。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图书馆楼9层901室
联系电话:010-65860880
联 系 人: 吴老师
主题:2010首经贸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秋季班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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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1656461 20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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