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认证考前辅导培训班
招生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 “ 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 ” 的精神,以及劳动部劳社培就司函 [2003]144 号文件和企培师字 [2004]17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行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建设,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人员的业务能力,定于自 2005 年 10 月起举办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合格者颁发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和网上查询。证书全国通用,终生有效。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级别
企业培训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助理企业培训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培训对象
企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处、人力资源部,院校、培训机构负责培训管理的人员、培训讲师,学校在校生,有志与从事企业培训者等。
三、培训级别及收费标准
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2480元/人
(包括:报名费、培训、教材、复习资料、考试、论文答辩、证书、鉴定等。)
助理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480元/人
(包括:报名费、培训、教材、复习资料、考试、论文答辩、证书、鉴定等。)
四、培训内容
地点 课次 时 间 内 容
北
京 1 9 : 00 - 10 : 00 开班典礼
10 : 00 - 17 : 00 培训师的演讲与口才训练
2 9 : 00 - 16 : 30 基础知识
3 9 : 00 - 16 : 30
1 、开发培训项目
2 、培训评价与选用教师
3 、制定培训总体计划
4 、教师任用资格与培训评价
4 9 : 00 - 16 : 30 1、 开发培训课程
2、 开发培训教材
3 、指导培训工作
5 9 : 00 - 16 : 30 1 、人员素质测评
2 、岗位职务描述
3 、现代教育培训技术应用
6 9 : 00 - 16 : 30
1 、职业培训教学与组织管理
2 、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
3 、教学活动的实施
4 、练习或辅导
五、报名资格和条件:
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 具备学士学位(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 具有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 具有博士学位,经本职业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助理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 取得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六、.培训及考试时间安排
培训时间:2006年12月23日 2007年01月20日 2007年03月03日(滚动开班)
考试时间:每年5月20日 11月11日
七、组织实施:
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八、资格认证
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九、报名要求
初审合格后,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个人相关业绩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两寸免冠黑白照片四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