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华中师范大学
报考条件
教育硕士(Ed.M)报考者须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三年(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管理人员,老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者须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三年(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管理人员。
法学硕士(J.M)报考者须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三年(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践工作者。
考试科目
教育硕士:政治理论(复试科目)、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课、共计5门;
公共管理硕士:政治理论(复试科目)、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
法律硕士:政治理论(复试科目)、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
招生计划及录取
在职研究生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见当年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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