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2009年
《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方向》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符合条件者授国家硕士学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是我国最早建立人事管理及劳动经济专业的院校,同时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方向也是最早获得劳动经济专业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2年成为北京市首批重点学科单位之一。劳动经济学院在教学与科研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和境外大学建立了较为广泛和紧密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协作关系,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学院从1997年开始至今已成功举办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在职研究生课程班62期,有3000多人取得了相关结业证书。其课程设置比较注重实用性——招聘与培训、薪酬设计、绩效考核、工作分析与职位说明、人力资源规划等课程囊括了人力资源管理的精髓;劳动法、社会保险、人事心理学、组织行为学同样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所不可缺少的知识体系。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使学员的技能水平和理论功底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为今后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陆续实施,劳动关系管理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劳动关系总体上比以前更加敏感,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劳动关系专业人才十分缺乏。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决定开
设《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关系》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在原人力资源管理在职研究生课程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增设了与劳动关系相关的理论和实操课程,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 招生对象:
(1)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中从事劳动、人力资源、工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
(2) 从事社会保险、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律师服务行业等相关人员
二、课程设置(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开设):
(1)学位必修课(7门):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社会主义、货币银行学、人力资源管理、财政学
(2)专业课(选6门):劳动关系学、劳动法与劳动争议处理、薪酬管理与激励方案设计、人事心理学、社会保险学、工作分析研究。
(3)讲座、研讨:根据教学需要将组织: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处理、集体谈判、劳动关系国际比较等内容的讲座和案例分析。
(4)组织参观、考察北京市劳动关系和谐示范单位,与相关单位劳动、人事、工会负责人交流座谈。
三、上课时间、地点:
(1)授课时间:利用周六(日)面授,每星期上一天,每学期讲授4-5门课程。09年6月20日开学
外地学员采取集中授课,每学期一次,每次10天,或每2个月一次,每次3天。09年10月开学
(2)授课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校区(朝阳门外红庙)。
四、证书
(1) 参加全部课程学习经考试合格者,颁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2)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学位办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申请条件及申请办法, 索函即付。
五、学制及学费
(1)学制为一年半,申请硕士学位另加半年(论文撰写与答辩)。
(2)研究生课程班学费13000元,教材费650元,报名费200元,合计13850元。
(3)申请学位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论文资格审查费、学位课题库考试费、论文答辩费等合计约6900元。
六、报名办法、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携带学历、学位、身份证复印件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表,交纳一寸免冠照片3张,二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及上课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庙校区内(4号教学楼301室) 邮编:100026
联系电话:010-65860880
联 系 人: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