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相关单位:
2002 年 3 月建设部、劳动部联合发出《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人教[2002]73号),通知规定所有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原《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按规定需换发《职业资格证书》,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过渡期两年。过渡期间《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继续有效,待持证者升级或转岗时,按规定进行培训与鉴定,合格后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一、开考专业
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
二、考试级别
初级、中级、高级
三、报考条件
1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 2 )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2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 3 )取得本职业初级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3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 )本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 2 )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四、课程设置
预算员:《建筑识图》、《房屋构造》、《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建筑施工技术》
施工员:《建筑力学》、《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技术》
质检员:《质量事故分析》、《建筑施工技术》
材料员:《建筑材料》、《建筑施工技术》
五、培训时间
循环开班
六、证书
考试合格者由劳动部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无须年检,全国通用。
七、报名事项
1 、报名资料:一寸彩照 4 张,两寸彩照 2 张,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下载)两份。
费用:900元
联系电话:010 82684288 68748217
联系人: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