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的要求,提高我国经理人的职业化素质和能力,增强我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职业经理研究中心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与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在人才交流和人才评荐方面的职能优势进行合作,借鉴最新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考试评价方法,构建我国职业经理资质评价体系,创造我国职业经理资质评价的品牌。自2003年推出职业经理资质评价项目以来全国通过考试评价的学员达到了8000多人,初步形成了先进的教程品牌、优秀的师资品牌、科学的评价品牌和规范的管理品牌,取得了市场认可和出资人的认可。
本项目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课程、统一师资、统一评价”,项目的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由职业经理研究中心负责,各地培训机构负责职业经理资质评价项目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资质评价的报名工作。
一、资质评价特点
依据《决定》中提出“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的精神,资质评价主要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将人才标准中的“品德”要素结合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情况,设定为职业道德;二是将人才标准中的“知识”要素具体确定为专业理论;三是将人才标准中的“能力”要素细化为八个核心能力训练;四是将人才标准中的“业绩”要素结合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实际工作情况,突出了职业经理实战所需素质与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二、资质评价构成
评价由四部分组成:笔试(考核理论知识及综合能力的应用)、测评(对管理潜能等方面的测试)、面试(高级资质,对关键胜任能力的考核)、业绩评价(对实际工作业绩的考核)。在前四项考核的基础上,再由考评专家做出总体评价,使职业经理资质评价体系更具全面性和科学性。
三、证书的权威性
通过考试和评价的学员,由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与职业经理研究中心联合颁发职业经理资质证书,并附有测评报告和成绩单。基本反映了持证人的素质和能力状况,为企业聘任经营管理人才提供了依据,为持证人流动和升职提供了综合素质的证明。
四、课时安排
资质级别 总学时 学 制 考前辅导 能力训练 理论课程
助理职业经理 90学时 两个月 1天 6天 4天
职业经理 110学时 三个月 1天 8天 4天
高级职业经理 110学时 三个月 1天 8天 4天\
五、教学方式与特点
1.能力训练。突出对经理人需求的“八大能力”讲授和训练;同时介绍国家人才政策和职业经理资质评价体系;讲解职业经理资质标准体系、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
2.课堂互动。理论与实践感悟,研究和掌握能力提升的方法与路径。
3.案例分析。解剖知名企业案例,掌握正确的战略思维方式。
4.知识管理。指导学员建立职业经理职业生涯规划,建立知识管理系统和能力提升计划,不断提高个人的品牌价值。
六、品牌课程设置
级 别 助理职业经理 职业经理 高级职业经理
理 管理学基础 管理学 战略管理
论 组织行为学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课 市场营销 组织行为学 财务分析与控制
程 经济法 经济法 公司国际化经营
核 目标管理能力 团队管理能力 团队领导能力
心 高效执行能力 高效执行能力 经营决策能力
能 客户管理能力 项目管理能力 资本运营能力
力 学习创新能力 协作沟通能力 自主创新能力
训 社交沟通能力 客户管理能力 市场营销能力
练 自我管理能力 开拓创新能力 沟通公关能力
商务谈判能力 危机管理能力
自我管理能力 企业文化建设能力
选修课程: 沙盘模拟训练 实战导师指导
讲座: 职业经理标准与经理人职业化
七、报名条件
1.助理职业经理资质
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专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管理工作不少于3年。
2.职业经理资质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专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中层管理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专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
(3)担任企业中级管理职务,业绩显著,获得认可的相关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经审查通过者。
3.高级职业经理资质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本)或达到相当于大学本科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高层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本)或达到相当于大学本科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管理工作8年以上。
(3)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务,业绩显著,获得社会认可的相关人员。
(4)获得“职业经理资质证书”2年(含)以上。
企业规模和管理业绩作为重要的审核参照条件,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经审查通过者。
八、报名办法
1.填写职业经理资质评价申请表(纸制表格和电子版表格各一份)。
2.交2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证书)、1寸照片3张(用于申请表、学员证、准考证)。
3.学历、学位、有关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达不到学历要求者,工作单位需出具工作表现及业绩证明。
4.将以上资料交所在地合作培训机构。
5.报名截止时间见所在地培训机构通知。
九、资格审查
由合作培训机构进行初审,资质评价单位进行终审。
十、上课时间
具体上课时间由各地合作培训机构安排。
十一、考核评价方式
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两次。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六月和十一月。关于考试的具体信息将在考前一个月发布在中国职业经理资质评价网上。
十二、发证机构
职业经理研究中心是经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的事业单位。以研究职业经理成长规律,拟订职业经理标准,开展资格评价,组织考试颁证为主要任务,已经形成了较完整的知识体系。
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直属的专门从事全国人才资源开发与人才流动服务的综合性人才管理与服务机构。中心的宗旨是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为我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才提供社会化人事管理服务,为人才流动和人才资源开发提供综合性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合理配置、合理使用,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服务。
十三、信息发布网站
中国职业经理资质评价网:www.zyjl-china.com
中国职业经理网:www.ceo-china.com
十四、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392690 010-68392692 010-68392656
010-68392658 010-68392691 010-68392695
职业经理研究中心
二○○七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