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浙食药监办发[2008]14号
关于举办欧盟cGMP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企业:
为帮助我省制药企业提高实施cGMP水平,全面提升在世界制药市场的竞争能力,促进医药制剂和原料药进入欧美高端市场,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cGMP升级需要,经研究,拟于7月在杭州举办欧盟cGMP高级培训班。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制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验证工程师、QA/GMP审计员、生产总监、质控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欧盟对制剂、原料药企业的最新法规要求;
(二)cGMP六大体系检查的重点;
(三)QP(Qualified Person,质量放行人员)的法律职责与关键作用;
(四)QC关键验证工作;
(五)生产系统的验证与关键SOP;
(六)清洗验证;
(七)通过欧盟现场检查的重点项目与应对技巧。
培训将邀请美国洲际新泽药业cGMP专家进行授课。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8年7月9日下午报到,10日至12日培训。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一)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授予细则》和《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授予细则》的有关规定,授予参加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自修学分3分。
(二)本次培训委托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承办。请各企业将参加人员汇总后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联系人:陶岭、陈京莉,
联系电话:0571-88903297(传真)、0571-88903287(传真)。
电话: 010-68403069/5/7;13260020019;13501399361李小姐,郑先生 传真: 010-68403063; Email: lisaalp@163.com,lilyalp@163.com;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关于举办欧盟cGMP高级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文件
浙食药监培[2008]2号
关于举办欧盟cGMP高级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欧盟cGMP高级培训班的通知》(浙食药监办发[2008]14号)精神,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会同北京洲际新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欧盟cGMP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时间:2008年7月9日下午报到,10日至12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开班前10天另行通知。
三、培训方法
本次培训将邀请cGMP各系统资深专家主讲,培训以讲座、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缴费事项
收费标准:2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收款单位: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
账号:33001616287056666666 建行惠民路支行。
请有关单位于6月30日前将省局网站(www.zjfda.gov.cn)网上报名的培训回执(在提交前打印)及银行汇款回执传真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杭州市文北巷27号,邮编:310012),联系人:陶岭、陈京莉,联系电话:0571-88903297(传真)、0571-88903287(传真)。
电话: 010-68403069/5/7;13260020019;13501399361李小姐,郑先生 传真: 010-68403063; Email: lisaalp@163.com,lilyalp@163.com;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欧盟cGMP高级培训班回执
姓 名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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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主题词: cGMP 培训 通知
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2008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