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的前身劳动经济系是我国第一家获得同类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自1979年以来已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数百人。我院现有一个博士后流动站、一个博士点和四个硕士点,有在校研究生400余人(北京地区)。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是本系重点专业。我国加盟WTO以后,人力资源管理将成为更加热门的专业,为了使更多的有志之士能够实现成为高层次的人力资源管理专门人才的渴望,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部和劳动经济学院决定,2008年劳动经济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班扩大招生。
一、 招生对象
1.北京市及周边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工作人员;
2.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和中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
3.其他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各类人员。
二、报名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工作表现良好;
2.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三、报名时间及费用
1.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携带学历、学位、身份证复印件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办公室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表,交纳一寸免冠照片3张,二寸免冠照片1张;2008年3月23日开学。
2.经审查合格后,交纳学费12000元,教材费650元,报名费100元。办理注册手续,发给学员证。开学一周后退学者不退学费,学费一次交清 。
四、学制:课程学习时间一年半,如果符合申请硕士条件另加半年(论文撰写与答辩)。
五、 课程及学习方式
1.课程设置,按国家教委有关规定开设:
(1)学位必修课程(7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人力资源管理学。
(2)非学位必修课程(6门):工作岗位研究及工作分析、薪酬管理及薪酬设计方案、 人力资源经济活动分析、劳动法及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学、人事心理及组织行为学。
(3)讲座:根据需要灵活安排,主要内容包括劳动争议处理、保险福利方案设计、人员考核测评、劳动政策讲解等。
2.授课时间:每学期约17周,利用周日面授,每学期讲授4-5门课程。
3.授课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校区(朝阳门外红庙)。
六、证书
1. 一年半课程学习考试全部合格者,授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2.符合条件者授予国家学位办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1)申请人条件
①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已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以上,并在全国性学术刊物或大学学报上发表过一篇申请学位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本系协助发表);
②取得全国同等学力人员外语水平和经济类综合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③参加由本院研究生部组织的7学位题库课考试,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含70 分),非学位课考试成绩合格。
(2)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办法、题库考试具体安排、硕士论文答辩程序及各项收费标准按本校研究生部有关规定执行。(收取论文资格审查费、学位课题库费、论文答辩费等合计约6900元)。
七、报名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红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4号教学楼301室) 邮编:100026
联系电话:13381307903 65864339 王老师
电子邮箱:freshair158@sina.com
主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8年劳动经济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研究生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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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1656461 200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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