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经济专业委员会
中林经函[2011]第3号
关于举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是深化林业改革,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它是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现森林资源资产的增量、增收、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各项规定,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避免人为随意干预,促进林木和林地流转,防止森林资源的流失,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为此,我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培中心联合举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培训班”。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相关单位报名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地、市林业局、林业勘查设计院(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公司)、拍卖公司、国有林场、林业企事业单位从事森林资源调查与评估、林业经济管理实务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评估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其特点;
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程序与操作规范(程序管理、技术思路、评估报告、工作底稿等);
3、林业资源资产核查(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调查与监测、调查技术规定、林业资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审计等);
4、林业资源资产评估实务(林木资产、林地资产、森林景观资产、整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
5、林业资源资产评估作价计算方法(林木资源、林地资源、森林景观资源等评估作价计算方法);
6、林业资源资产评估作价计算运作技巧;
7、林业资源资产评估的相关案例;
8、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出让与转让管理(采用拍卖方式转让时应注意的问题)。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邀请资产评估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面的专家、教授主讲。培训以讲座、研讨、交流和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颁发证书
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培中心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证书。参加人员自备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五、特邀代表
为扩大本次培训研修活动在全国各地的影响,并使本次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会务组拟在全国范围内特邀部分代表与会。特邀代表中有意申请会议发言的,请在会议回执中注明。
六、培训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2011年2月27日至3月4日 长春市(27号报到)
第二期 2011年3月9日至3月14日 贵阳市(9号报到)
七、收费标准及联系方法
培训费3200元/人(含注册费、师资费、证书费),资料费实收。欢迎各单位组织本系统及相关单位集体报名参加。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统一开具报销发票。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7日内传真《报到通知》,告知具体课程安排、接站安排、考察事项等。
报名电话:(010)58426392、66185886
传 真:(010)84673362
联 系 人:夏 宇 李 静
邮 箱:zlmy118@163.com
中国林业经济专业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经本单位研究,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传 真
电话区号 手 机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部 门 电话(手机) 参加期次
学习讨论内容征求意见调查
您对学习讨论内容有何意见与建议 您所希望增加的学习讨论内容
备注:此表复制有效,报名传真:(010)84673362 联系人:夏 宇
主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培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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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51656461 20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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