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
颁发证书: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申报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就可以):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能力的提高。
面授学费:480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串讲及考试和证书费)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接受报名 试点考试。
培训地点:初步确定在铁道部党校内,具体上课教室、课程安排顺序以课前网上通知为准。
◆详细介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报名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