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牧渔业经济学会
中林牧渔函字[2010]第13号
关于举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及森林资源资产化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是深化林业改革,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它是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现森林资源资产的增量、增收、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业务水平,《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印发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该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约束政府行为,避免人为随意干预,促进林木和林地流转,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了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的管理和评估工作,防止森林资源的流失,维护所有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利益,我会决定举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及森林资源资产化培训班”。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相关单位报名参加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林业资源管理与资产评估作价;
2、林业资源资产评估程序与操作规范(程序管理、技术思路、评估报告、工作底稿等);
3、林业资源资产核查(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调查与监测、调查技术规定、林业资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审计等);
4、林业资源资产评估实务(林木资产、林地资产、森林景观资产、整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
5、林业资源资产评估作价计算方法(林木资源、林地资源、森林景观资源等评估作价计算方法);
6、林业资源资产评估作价计算运作技巧;
7、林业资源资产评估的相关案例;
8、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
9、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出让与转让管理。
二、培训对象
各省、地、市林业局、林业勘查设计院(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公司)、拍卖公司、国有林场、林业企事业单位从事森林资源调查与评估、林业经济管理实务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评估从业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邀请资产评估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面的专家、教授主讲。培训以讲座、研讨、交流和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颁发证书
培训结束后颁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证书。参加人员自备二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
五、培训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2010年05月26日至28日 长 沙 市
第二期 2010年05月29日至31日 哈 尔 滨
六、收费标准及联系方法
培训费980元/人,欢迎各单位组织本系统及相关单位集体报名参加。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当日交纳,统一开具报销发票。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7日内传真《报到通知书》,告知具体课程安排、接站安排、考察事项等。
报名电话:(010)58426392 84673341
传 真:(010)84673362
联 系 人:夏宇 13522233484
附件: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及森林资源资产化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中国林牧渔业经济学会
2010-04-22
附件: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及森林资源资产化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经本单位研究,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区号) 传 真
姓 名 性别 职 务 单 位 名 称 电 话 参加期次
备 注:此表复制有效。
报名电话:010-58426392
传 真:010-84673362
联 系 人:夏宇 13522233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