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中难点、疑点问题解读与应用高级研修班
【举办单位】:中华国际管理培训网(http://www.6666365.com)
【参课费用】:1600 元/人
【授课时间】:2008-4-21 ~ 2008-4-22
【授课地点】:上海
【报名热线】:021-58315981,58317609,58316892,13816331021
【课程背景】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配套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全国所有企业开始实施,对各类企业税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使各类纳税人能够更好地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规避因新税法实施所带来的税收风险,并能充分利用新税法的相关政策做好纳税筹划工作,特于4月21-22日在上海举办高层研讨班,届时将邀请相关部门直接参与起草和修改工作的有关专家学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配套法规进行了详细介绍,对条文逐条进行了详细、权威、深入、精确地解读,提高您处理新税法下税务问题的能力。
【学员对象】各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税务、会计与预算专员等。
【培训收益】
●全面理解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难点、疑点
●掌握新旧企业所得税的变化和衔接
●掌握新税法下企业的税务筹划及税务安排
●掌握《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变化及应用
【课程大纲】
专题一、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企业所得税配套法规解析
1、《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解析
2、《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解析
3、《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的解析
4、《关于下发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解析
5、《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企业适用税收法律问题的通知》解析
主题二、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业务中常见难点、疑点问题解析
1、实际管理机构的界定
2、“应纳税所得额”与“收入总额”的区分
3、“不征税收入”的内容
4、“合理支出”的概念
5、工资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广告费支出、招待费支出、准备金等具体扣除办法
6、外资企业向外国投资者派发股息预提税规定
7、特别纳税调整及法律责任解析
8、资产的税务处理扣除具体规定及具体扣除范围及标准
9、成本分摊协议
10、新增的反避税条款及关联企业交易如何规避涉税问题
11、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认定标准及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步骤、办法及税收优惠条例
1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资产重组与清算的规定解析
13、如何界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14、境外所得如何进行税额抵免
15、非居民企业可进行税额抵免的条件
16、新税法与国际税收协议的协调
17、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专题三、新税制下的企业应对策略及纳税筹划
1、关注新的税收居民规则
2、审阅现在的转让定价政策及其合规性
3、预提所得税
4、过度期税收优惠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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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四、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解析
1、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变化
2、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减除费用的变化
3、涉外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的变化
[相关案例解析]
【顾问介绍】
王老师:注册税务师、国内著名实战派纳税筹划专家、《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主编,中华国际管理培训网高级讲师,,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务理事,商业会计学会理事、某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并长期担任多家银行省行的财税顾问,先后担任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国有企业集团的税务顾问等。
徐老师 我国著名实战派纳税筹划专家。税务咨询师、资深培训师。曾先后担任税务稽查局、企业所得税处、征管处、法规处处长。对企业内部管理及税收策略有非常深入研究精通中国税法,对中国税法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在全国各地进行的《企业税收管理》与《企业纳税筹划》讲座中,为纳税人提供了大量的筹划方案。
【课程设置】 情景演练、案例分析讨论、游戏感悟、互动交流、沙盘演练、现场解答
【汇款账号】 户 名:上海吉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大道支行
帐 号:1001181309006951135
【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 021-58315981,58317609,58316892,13816331021
传真: 021-5831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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