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
一、培训简介: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 8号令),我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 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
2008年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为5月1 0、11日。
三、考试科目:
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课程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
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笞;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 970年(含1 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 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 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考条件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7年年底。
考试管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2、学历原件(审核后退回);
3、一寸彩照六张;
4、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5、单位开出的相关工作证明两份。
六、报名方式
联 系 人:解老师
手 机:13279314768
联系电话:029-85227018 029-85227019 029-68862261
传 真:029-85227019
邮 箱:xayhjy3@yahoo.cn QQ:841285211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98号皇家公馆•英郡10楼11012室(西安市地税局对面)
资料博客:http://blog.sina.com.cn/ttlr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