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简介: 公共营养师是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人们在追求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逐渐意识到了健康的重要性,健康与生命得到国家和人民的高度重视,食品与安全、营养与健康等引起了广泛关注。获得食品与安全、营养与健康、营养与保健、营养与康复方面的新知识成为社会新需求。
就业前景: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在追求丰富物质生活的同时,都希望自己拥有健康的体魄。因此,人们对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日本,每300人就拥有一名。日本法律规定,100人以上的食堂必须配备1名公共营养师。可以说,这项举措是日本成为世界上人均寿命最长国家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我国开始重视这一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问题,已将营养立法提到了议事日程。据统计,目前我国现有营养专业人员还不到4000人,每30万人才拥有一名公共营养师,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与我国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经权威机构预测,公共营养师职业将是我国新世纪最热门的职业之一。
学习内容: 营养学基础;食品营养学、营养与疾病、食品卫生及管理、营养咨询与营养教育、食物的合理和烹调加工;膳食营养成分计算;一日/一周食谱编制;膳食(现场)调查;餐饮卫生要求与管理宣教、营养食谱设计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等。
就业方向: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专业运动队、医院、政府计划部门、公共卫生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餐饮、食品加工及经营部门、宾馆等均需要不同数量的营养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公共营养师的优势:
(一)公共营养师是国家标准颁布的“我国首部国民营养条例”规定,条例出台后,所有的学校、幼儿园、社区都将配备公共营养师,公共营养师包括临床公共营养师和公共营养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四批新职业公告,公共营养师等十二个新职业成为国家职业。
(二) 权威发证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实施全国统一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公共营养师证书。
《公共营养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 初级(五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文化程度,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连续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中级(四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包括大专)文化程度,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4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3)连续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3.高级(三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 年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3)在教学、科研及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本职业或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科学、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10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4.技师(二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者、或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者,或具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文化程度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经本职业技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3)从事食品营养、医科护理、预防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工作15年以上者,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需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