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业联合会
关于举办第三期“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解析与新《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企业单位:
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用国际语言表达企业的财务状况,洋化的准则如何与中国特色的税法结合?新准则扩大了与税法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是什么?如何进行处理?运用新准则在纳税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即将实施。实施细则的出台决定了企业的税负。政策实施后,各种税务问题应如何处理?帐务如何调整?企业又可以获得怎样的优惠?原有的优惠政策如何衔接?新税法下,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原有的纳税筹划方法是否需要变化调整?企业如何正确应对?为此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于2007年11月28-29 日将举办第三期“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解析与新《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的高级研修班”(第一期、第二期分别在07年5月和8成功举办),现将第三期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内外资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总会计师等财务人员
本次课程重点:新企业所得税法细则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与处理技巧
【课程大纲】:
1、税收规范与会计规范的总体差异;
2、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在如下几个方面所存在的差异分析:
◆ 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确认差异 ◆ 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差异
◆ 视同销售处理差异 ◆ 成本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差异
◆ 资产的税务处理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处理差异
◆ 投资业务涉及的处理差异
3、前述差异会计与税法实务具体操作的技巧;
4、在新的会计、税收环境下,企业如何更规范的进行会计处理及更有效的防范税务风险?
【培训形式】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进行。
【授课导师】
黄德汉: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我国著名实战派纳税筹划专家,从事税务稽查工作十几年,在实际工作中总结了大量的避税与反避税的方案,特别在纳税筹划的研究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极其精通中国税法,对中国税法有系统、深入的研究。在我国税务界享有盛名,尤其是高超、绝妙的纳税筹划技巧和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获得广泛和高度评价。曾受聘的院校、企业单位就有上海财经大学MBA管理学院、中山大学MBA管理学院、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银集团(主要负责大陆的房地产的项目公司常年财税顾问)、《经济管理》杂志社(国家“管理培训工程”指导刊物)的财税培训师、科技部国家创新基金评审委员会特聘财务专家、广东省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特聘财务专家)、广州市科委(企业申请创新基金评审委员会特聘财务专家)、广东清平药业集团等等。
【举办时间】:2007年11月28日-29日
【授课地点】:广州市天河路533号侨鑫教育培训基地
【培训费用】:89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资料费)
【报名地址】:广州市水荫路40号黄花金天大厦10楼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培训部
【联系电话】:020-61205398、15817064247 传真:020-37601469
【联 系 人】:周梅桂
广东省商业联合会培训部
2007年10月20日
报 名 回 执
第三期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解析与新《企业会计准则》差异分析高级研修班
请报名单位把回执回传到020-37601469 联系电话:15817064247 联系人:周梅桂
参加单位名称 公司电话
通讯地址 传 真
报名联系人 电话/手机
参加者姓名 职务 手 机
参加者姓名 职务 手 机
参加者姓名 职务 手 机
参加者姓名 职务 手 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