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中国会展策划师联盟
2011年第7期“会展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通知
各会展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部门、有关院校,以及其他机构有关人员: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提出的今后会展策划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适应相关院校学生毕业时应取得会展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精神,进一步加快培养高级会展人才步伐,经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我们决定开展第7期国家“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业上岗、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鉴定对象
会展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关政府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已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报考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9月10日止。
培训时间:2011年10月3日—10月9日,共7天。其中10月3日—10月7日为“国庆节”公休日。
考试时间:2011年10月9日。
三、报考条件
(一)二级会展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三级会展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四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四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四级会展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考试及培训地点
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培训前两周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
五、证书颁发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号。
六、相关费用
二级会展策划师3700元/人;三级会展策划师3000元/人;四级会展策划师2000元/人。费用含报名、培训、资料、鉴定、证书费。集体报名请来电咨询。
学员食宿自理。
七、报名手续
请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本人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各2份,挂号或快件寄至考试办(地址见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