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文件
安培中心﹝2010﹞69号
关于举办生产事故有效防范、隐患排查治理与
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帮助企业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保障
能力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生产事故有效防范、隐患排查治理与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处(科)长,安技(安质、安环)部经理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生产事故有效防范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罚款处罚暂行规
定》;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
特大事故的通知》;
3.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对策、预防性安全检查机制的建立;
4.自然灾害(暴雨、飓风等)的防范;
5.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过程及其内容,危机预警与风险干预。
(二)隐患排查治理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2.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及风险评价控制方法;
3.事故隐患的更新,事故隐患的审核要点;
4.事故预防技术及危险预知训练课程。
(三)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
2.事故预警与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保障与队伍建设;
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与装备保障能力建设;
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6.应急演练的策划与实施。
三、培训方式
课堂讲授与研讨交流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0年07月22日-07月25日(21日报到) 银 川
2010年07月28日-07月31日(27日报到) 乌鲁木齐
具体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980元/人(不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它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
2.参加培训人员请准备1-2个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带到培训班上研讨交流;
3.培训合格者颁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培训证书,请准备两张二寸近照。
报名联系人:杨霞1362103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