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背景】
新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与新所得税法之间存在众多的差异,如何处理这些差异?同时,新《所得税准则》的实施更增加了实务操作的难度。运用新准则在纳税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基于此,决定举办“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分析及调整高级研修班”,围绕企业关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讲解,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有效防范和控制财税风险。此次培训将对部分政策在实务操作中存在的漏洞与不确定性进行深入讲解,帮助企业提前做好防范。
【培训内容】
一、存货计价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二、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三、固定资产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四、无形资产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五、职工薪酬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1、工资薪金支出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2、“三项费用”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3、“五险一金”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4、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六、收入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
1、按公允价值确认商品销售收入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2、视同销售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七、借款费用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
1、借款费用资本化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2、一般借款费用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3、关联方借款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八、各项费用支出与所得税法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
1、广告费、宣传费的差异及处理
2、招待费的差异及处理 3、捐赠的差异及处理
4、佣金的差异及处理 5、资产损失的差异及处理
九、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及处理
十、债务重组的差异及处理
十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十二、新会计准则与新所得税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解答
【培训师资】:
孙文武: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担任大型工业企业财务负责人,现任北京普瑞中天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财税顾问,曾为多家企业做过成功纳税筹划,在北京及全国为企业财务人员及企业管理者进行业务培训上百场。对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纳税操作技巧、税收筹划实务有精深的研究,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
【培训时间】:2009年8月20日 8:30报到,9:00正式开课
【培训地点】:北京
【收费标准】:580元/人(含午餐、场务、培训、资料)
【报名联系】:电 话:010—83169081 83539842 传真:010—63011195
注:本次培训现场将会有多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场解答代表提出的问题
注:本单位代办会计继续教育
主题: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分析及调整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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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O1O-8243115O 200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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