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南京课程班招生简介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 ”和“211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3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85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生导师1100余人,硕士生导师2200余人。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多渠道促进高层次人才的成长。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武汉大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在职人员专业学习和工作情况,经有关部门领导的关怀和指导,在南京开办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面向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招生。
一、招生专业
1、法律硕士
2、公共管理硕士
3、工程硕士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工作表现好;
2.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二年,在工作中有显著业绩者可适当放宽;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报名手续与录取
报名者在南京教学点报名,报名时须对报名者按规定进行审核,具备条件者,按计划择优录取,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填发《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学员录取通知书》。
四、培养方式与学制
在职学习,即学员不脱离工作岗位,武汉大学派教师到南京教学点授课;实行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即以2年为基础,完成相应课程或修满相应学分即可毕业,如部分课程或考试未完成,可延长学习年限,学制最长可至4年)。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以本领域现行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必修课程的设置与在学专业学位硕士的基本一致,选修课程的设置兼顾在职人员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予以安排,总学分数与在学专业学位硕士大体相当;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研究生导师主讲。
六、教学与管理
从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采取自学、面授、讨论和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每学年集中授课4—6次,每次7—9天。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的教学与管理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教学与考核分离,建立专业必修课考试题库。教学工作由武汉大学相应院系负责,考务工作由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南京教学点负责课程班的日常管理。
七、证书颁发
学员通过学习,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并将《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成绩登记表》寄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仅部分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武汉大学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学员通过学习,全部课程考试和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专业学位考试者,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4号文件和武汉大学研字[1999]21号文件规定申请学位。通过论文答辩后,授予武汉大学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颁发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八、收费项目:
1、报名费:人民币/大写贰佰圆元/人。
2、总学习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圆/人。
以上费用在学员报到注册时由武汉大学和合作单位一次性收取,并开具盖有武汉大学财务专用章、国家认可的武汉市统一收款收据。
九、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常年招生。
报名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瞻园路南京航空航天管理干部学院。
报名材料:最高学历证明、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登记照3张。
咨询电话:025-66968808 曹老师 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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