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可注册为代理报检单位报检员或自理报检单位报检员。
开课时间:2008年9月
授课地点:
开发区部:开发区辽宁街安盛花园1单元10-10号(中信银行北侧)
咨询电话:87538117 82967367 81748550
兴工街部:沙河口区成义街10号20层9号(君安国际大厦2009室)
咨询电话:84673597 84661927
黑石礁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682号辰熙大厦718室
咨询电话:0411-81748550 84661927 84673597
中山广场总部: 大连市中山区民意街40号海景花园504室;
咨询电话:0411-82595718 82562038 82967367
《报检员培训教材》
一、报检业务基础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与发展,法律地位和作用,目的和任务。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内容和程序
法定检验检疫的概念。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程序和基本内容。
(三)报检单位与报检员
自理报检单位、代理报检单位、报检员管理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四)报检
出入境报检的一般规定及要求。更改报检、撤销报检、重新报检、复验的规定及要求。检验检疫收费的有关规定。
(五)入境货物报检
入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食品、化妆品、机电产品、汽车、石材、涂料、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特殊物品、展览物品、来自疫区货物、木质包装、鉴定业务的报检规定及要求。
(六)出境货物报检
出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机电产品、食品、化妆品、玩具、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市场采购货物、对外承包工程及援外物资、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包装容器、小型气体包装容器、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纺织品标识查验的报检规定及要求。
(七)出入境集装箱、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
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范围和报检要求。出入境集装箱检验检疫、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检疫的有关知识。
(八)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
出入境人员健康检查的对象。国际预防接种的对象。出入境人员检疫申报要求。
(九)出入境旅客携带物、伴侣动物、邮寄物、快件检验检疫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的范围和报检要求。旅客携带物、伴侣动物、邮寄物检验检疫申报有关规定和要求。
(十)签证与放行
检验检疫签证、放行的规定。检验检疫证单的签发程序。检验检疫证单的法律效用。检验检疫证单更改、补充和重发的规定。检验检疫证单种类和使用范围的有关知识。
(十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注册登记审批
进境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进境旧机电产品备案、进口涂料检验登记备案的规定。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出口危险品生产企业登记、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登记备案、出口水果果园及加工厂注册登记、出口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的规定。
出入境快件运营单位核准、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检验监管备案、进出口动物中转场、饲养场、隔离场注册登记的规定。
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的规定。
(十二)电子检验检疫
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的有关要求。通关单联网核查的程序和要求。
(十三)国际贸易商品分类
协调商品名称和编码制度的结构、编排特点、归类总规则和有关知识。查阅H.S编码的方法。
二、国际贸易知识
国际贸易基本知识。常用外贸单据的基本内容。
三、基础英语
从事报检工作的基础英语知识。
四、法律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知识。
课程主讲:
李秀芬 专业高级讲师
学术专长:
大学英语、报关、报检、国贸、相关专业英语、货代英语
《全国报检员资格认证》招生简章
政策提示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报检企业必须有10名以上具有资质的报检员。
政策提示2:各地报检人员原所持有的《报检员证》将自2006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只有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获得《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方可从事报检工作───持新证上岗,老证作废。
职业前景:
我国每年进出口货品超过数十万种,其中有70%以上需要检验检疫,也由于因为技术壁垒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随着关税的逐步降低,报检员的工作价值也越来越大。职务价值直接决定了职业待遇与发展空间,因此,报检员职业在国际贸易领域也越来越受重视。
考试认证:
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通用《报检员资格证书》。
报考条件:
有志从事报检工作,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参加报检员培训。
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
报考专线:84661927
报考资格确认。
1. 报考资格确认时间为9月1日至12日(双休日除外),不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2. 确认报考资格时,报考人员应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3张;
(3)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材料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3. 报考人员确认报考资格时,应交纳考试费用10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4. 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信息。
准考证的领取
报考人员通过报考资格确认后,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
2008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