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潜规则:关系是第一生产力
在建筑行业,“关系是第一生产力”是一条公认的潜规则。曾在上海某建筑公司担任要职的王先生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没有关系,就拿不到工程;而不靠钱财打点,就不可能形成可靠的关系。”
宁波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杨先生就把行贿看成是建筑公司获得工程的必要手段。在他看来,这是涉及到公司员工能否生存、公司能否维系下去的问题。
政府方面的统计数据也表明,工程建设领域是商业贿赂犯罪的高发区。据浙江省检察院的统计,2003年至2005年,浙江省共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553件,居各领域之首。
据王先生介绍,在建筑行业,许多工程是在有“关系”的前提下拿到的。要么是亲戚关系,要么是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朋友关系”。
实际上,王先生这里所说的,还只限于私人老板的工程,或者民用工程,比如房地产开发。民用工程的老板基于利润考虑,都会严格控制成本,再给建筑企业预留一定的利润空间。
而建筑企业大多比较青睐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工程,比如市政道路、楼堂馆所,等等。这其中,又以楼堂馆所的利润率较高。“这类工程往往都是建筑企业争夺的对象。而制胜的关键,就在于哪个公司与负责工程的关键人物有‘关系’。”
王先生透露,他之前所在的公司,在得知某地一个颇具规模的政府工程规划确定后,公司高层前后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煞费苦心地动用各方关系与主管工程的几位领导搭上关系,之后开始以红包、礼品、购物券等方式向对方行贿,另外还借考察之名出国旅游等以联系感情。
一年之后,该工程终于开始公开招投标。此时,王先生所在的公司已经对招投标的各种信息了如指掌——标底金额多少、项目预计工期多长等等关键要素都已经由相关官员泄露给了公司。最后,公司以综合评分第一的身份获得该项目的总承包资格。
由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中标”原则,王先生所在公司如以中标价进行管理施工,实际上利润微薄。但这一点早在招投标前,就已被考虑到。为此,公司项目人员与有关政府人员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更改设计方案以增加工程量,或其他方式来增加工程利润。“只要不涉及工程的严重质量或安全问题,这些变更都很容易得到相关方面的认可。”
由于在这个工程上合作愉快,之后,王先生所在的公司连续在当地获得几个重点工程项目,公司在当地的业务也从零开始,在短短两三年内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产生地。
一位南方建筑公司的老板告诉记者,他此前承接的政府工程,如果管得好的话,利润率能高达60%以上。他承接的一个机场钢结构工程,利润率甚至达到80%。另据记者了解,去年全国建筑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仅为2.6%,而杨先生告诉记者,实际上,政府工程利润比民用工程高,但利润率也大多在5%左右。如果上述建筑公司老板所述属实,可见其中可“运作”的空间有多大。
也难怪龙元建设的证券事务代表张丽,面对记者的提问时也表示,公司无法保证每一个项目经理不会出现行贿的问题。她同时也对记者肯定地表示,没有一个建筑公司敢保证公司所有的项目经理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杨先生认为,之所以行贿成为建筑行业的“行规”,与相关体制有关。据他介绍,在国外,建筑公司是以工程总承包的形式介入,从设计开始介入,每个建筑公司提出的设计方案和竞标价格都不同,为了降低成本,建筑公司会从利用新技术等方面考虑成本因素,因此,国外的最低价中标原则有其合理性。这也能促进其尽可能地研究和采用新材料、新技术。
但国内的总承包,实际上只是工程施工的总承包,设计方案都已经确定的,更改的余地不大。在这种前提下,最低价中标只会让施工单位以偷工减料的方式来增加利润。或者以行贿的手段,与甲方的实权人物搞好关系,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顺利地通过对原设计方案的小修小改,以达到增加工程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