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流通市场将进一步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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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流通市场将进一步转型 严格准入标准 4月28日~5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就《中药材物流公司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准入标准意见稿)征求修改意见。 记者从SFDA了解到,准入标准意见稿中“中药材物流公司”既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专业经营公司”,也包括专门从事中药材流通的第三方物流。 SFDA在准入标准意见稿中指出,建立中药材物流公司准入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中药材流通经营秩序,有效整合区域性中药材资源”。与此相应,SFDA提高了中药材物流公司的准入门槛。如增加了对中药材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的要求,企业应具有两名以上执业药师,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药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必须是执业药师,从事中药材经营质量管理10年以上。在硬件上,则要求企业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常温库、阴凉库、易串味库、冷库,仓库总面积不得低于3000平方米。 根据要求,申办中药材物流公司应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申办公司必须具备“所在地有悠久的中药材种植、集散历史,有广泛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中药材原料基地,具备良好的中药材集散地的基础”以及“所在地的中药材年产流通量超过30亿元以上,且当地传统的自产自销的地道药材品种超过30种以上”两个条件。 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这两个条件,全国只有在广州清平、广西玉林、江西樟树、河北安国等17家中药材集散地开设的物流企业基本符合条件。 在流通链上,这17家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的药材总量占全国药材供销总量的7成以上,年交易额上千亿。 “其实,国内专门从事中药材第三方物流的公司较少,绝大部分是药材经营公司兼做物流。而通过进一步的规范管理,将促使药材集散地向区域性药材物流中心转型。”广药集团广州市药材公司总经理周路山如是评价。周路山认为,“准入标准”的起草意味着,国家要求中药材流通须符合GSP规范,因此,此前中药材流通所存在的渠道混乱、质量不一的现象有望得到进一步解决。 专业市场转型 据浙江温州医药商业集团副总经理张国锦介绍,目前中药材流通一改过去由经销商统一供货的模式,变得多元化——中药大厂家直接建立自己的GAP生产基地,或者安排某个地方定点种植,收获季节直接到产地采购;专业的经营公司不安排药农生产,而是到全国的产地收购,经营公司再将收购的药材卖给药厂、医院、中医诊所。 近年来,一方面中药材市场竞争激烈,价格战此起彼伏,部分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低迷;另一方面,中药材市场管理服务跟不上,也导致药材商、采购商不断离去。 以成都荷花池中药材市场为例,该市场目前仅3000多户中药材经销商,比一年前少了约20%。 针对这种情况,有业内人士指出,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那种分散农贸市场摊位的原始交易方式和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今中药材流通的需求,建立一个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物流平台已经成为中药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此次SFDA征求意见准备实施《中药材物流公司准入标准》,是一个利好的政策导向,它将推动中药材专业市场思考和建立新的服务模式,继续往公司化、服务型经营转型。”该业内人士说。 据了解,一些药材专业市场在这方面已经先行一步。2005年6月,广州市有关方面投资近12亿元,改扩建清平中药材中心。新建的清平药业中心兼有交易商铺、中药材检验与监证中心、电子商务、信息查询中心、物流中心5项功能;去年底,广东省普宁市开始扩建普宁中药材专业市场和兴建中药物流港,发展建立交易平台但不直接参与品种经营的第三方物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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