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佳枫职校(永得信会计)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武财会〔2006〕223号) 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提高会计人员工作质量,财务人员应依法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以此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登记的必备条件。武汉市财政局委托我单位承办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一、形式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市、区财政局负责组织。
(二)工作程序
1、按规定办理定期登记的持证人员应当填写《武汉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表》,持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的有效证明到证书签发机关办理登记。
2、各区财政局对持证人员填写的《武汉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表》审核确认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工作将按签发机关分别由各区及市财政局直接办理。
二、登记范围与登记内容
(一)登记范围
1、持有2004年12月31日以前由我市财政部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属本次登记的范围。2005年元月1日以后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有关规定满两周年后再登记。
2、异地持证人员的登记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一律回原签发机关办理登记。
(二)登记内容
1、持证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情况。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的规定,持证人员必须在证书定期登记的周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时,需折算培训时间的,以《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参考内容及学时折算表》为依据。
2、持证人员奖罚情况,需提供有效证件。
3、持证人员基本信息变更。持证人员的工作单位、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等信息需要变更的,均需提供有效证明和证件。
4、持证人员因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
三、报名时间及上课地点
常年接受报名,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为培训月,培训月的每个周日为上课时间,每日培训计12课时,培训结束后通过考试合格者颁发《武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
四、报名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费每24课时150元(含教材费、测试费),登记免费。
报 名 地 址
咨询电话:027—86789937 63631442 63631462 联系人:叶老师
总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亭二路13号三楼佳枫教育(乘709、108、552、605、712到东亭小区站下或乘583、581、540、537、601、723、724、805到东亭车站下车即可)
咨询电话:027—87534853 63631432 联系人:韩老师
分校地址:民院路曙光商贸城B—703室(中南民族大学对面,乘538、583、586、901、811、572到纺织路站下车或乘570到东山头下车)
网址:www.whjiafeng.com E-mial:whjiafeng89@163.com 在线QQ:34457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