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一定要学得准更新时间: 2007/2/8 16:10:52 ☆ 电话:010-8243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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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们称为“新准则时代”的2007年到来了,随着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与进入实施阶段,社会上兴起了关于新准则的学习热、培训热。但是许多会计从业人员对新准则的应用仍然一头雾水,本报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也发现了不少在学习应用新准则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各种培训班令人眼花缭乱。各种培训组织趁着上市公司率先实行新准则的热潮,未经过精心准备,随意聘任培训教师,就匆匆忙忙地组织准则培训班,“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金钱利益也”。本报第103期头版头条《注水培训干扰新准则》一文对此报道得极其详细。 财会人在选择新准则培训时,一定要从组织者、师资、内容等各方面谨慎选择。组织者必须是具有一定行业背景的权威单位,而且要具有一定的规模。教师一定是对新准则了解得相当透彻,而且要有多年的会计从业经验,才能够胜任。培训内容可以从培训课程的安排中看出,要理论讲解与实务操作相结合。 其次,关于新准则讲解的图书纷乱繁多。2007年的钟声还未响起,图书市场上就出现了大量的新准则方面的图书。新年伊始农展馆的2007年春季图书订货会上,《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新企业会计准则指南》、《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指南》、《新旧〈企业会计准则〉差异》……随处可见,真是琳琅满目。各出版社都看中了这个会计行业为出版界带来的难得的商机,都争先恐后地走在了前面。随手翻开这些书即可看到,有会计行业的大社,专业出版社出版此类书,是比较合理的;还有计算机大社,可能是他们平时关注财务信息化,因而出版此类书;以上两种,无论是从出版社的资质,还是从出版社人员的水平来说,他们出版新会计准则的确具有一定的实力。但是,还有一些社科类出版社、文艺类出版社居然也出版了成套的新准则用书,笔者不得不提出质疑。第一,从出版社的性质即可得出,会计不是他们的强项,故而不可轻信;第二,社内编辑、校对等出版工作者的本职工作与会计不相关,对会计知识掌握得不够,不能对图书内容正确把关,故而不可轻信;第三,出版社的作者资源中没有大牌会计专家,一时很难物色到既懂会计知识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会计作者,故而不可轻信。 财政部会计司近日也发表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声明》(见本期B1版),因此敬告广大会计从业者,在选购新准则用书时,一定要先看出版社,二看编写组或者作者,三看目录,不要随便拿一本相关图书埋头就学,以免学得不准,反而对会计工作不利。 学习的热潮说明我们会计行业对新准则的重视,也说明会计从业者们积极自主的学习热情,这是个很好的现象。但是无论选择哪种学习方式,都一定要先审视,确认具有实际指导作用后再投入学习。以免适得其反,影响对新准则的掌握甚至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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