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能源部搁浅看大部制推进之艰难更新时间: 2008/3/27 13:07:07 ☆ 电话:010-8243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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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聿文 改革是一个打破旧体制、旧习惯、旧利益格局的过程,尤其是政府机构改革,由于它涉及到权力的重新分配,遇到困难和阻力肯定不会少……对于大部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也应持一份平常心,改革策略可以讲究,改革步骤可以放缓,但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问题上,不能动摇。 大部制是近段时期的一个热门话题。在有关大部门的各种猜想中,能源部被认为是两会后最可能立即成立的大部门。因为在石油价格攀升到每桶100美元后,中国的能源安全问题十分突出,而受制于体制因素,我们缺乏长远的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弱政府,强企业”,各自为政的现象早已为人所诟病。 但现在看来,这种希望极可能落空。国家能源办副主任徐锭明3月2日表示,《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即将上报国务院,再报全国人大。按照这一顺序,意味着《能源法》将不会纳入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审议日程。而能源法的通过被认为是能源部成立的必要条件。 对于这一消息,笔者并不感到意外。十多天前,笔者在能源办的一个朋友就明确告诉我,今年两会不会讨论能源部的问题,我当时问,原因是什么。他说,遭到了某部委和行业内企业巨头的反对,企业说他们不需要一个“婆婆”管着自己。 能源涉及的部门较多,参与博弈的人也比较多,大能源体制将整合电监会、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等的职能,因而改革涉及很多部门的利益,会遇到某些部门和行业内能源巨头的反对。从企业巨头把能源部看成一个“婆婆”,反映了某些部门和国企对大部制改革的认识是有误区的。大部制改革不是把几个部门简单捏在一起,成立一个超级部门,如果能源部的组建是给企业再设立一个婆婆,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那设立能源部的确没有多大意义。能源部应该成为一个制定能源战略、规划和政策,理顺能源管理体制和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能源安全,推行能源节约,支持能源技术进步的机构。因此,任何从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出发反对成立能源部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事实上,大部制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领域职能分散、管理交叉、责权不一致,效率低下等问题,使政府运作更有效率,更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定位。要实现这一目的,前提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否则,没有政府职能的转变,单有部门的整合,是换汤不换药。 正因为对大部制理解的错误以及出自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大部制改革要远比人们想象的难。十七大提出探索大部门体制改革时,舆论一片欢呼,学界则推出了多种改革方案。其中,呼声较高的是认为应从农业、文化、金融领域入手,成立“大农业”、“大文化”、“大金融”,但临近两会,乐观的声音少了,越来越多的消息表明,推进大部制改革面临很多现实难题。最新的版本是,从阻力相对小的交通、工业、环保三大领域开始。即使是大交通体制,有望率先整合的也只是民航、公路等,而铁路部门没有纳入,环保部门也不是原先传说的与国土、建设部门整合,成立大环境部,只是将现在的环保总局升格为部,职责基本不变。 出现这种变化,当然有一些客观原因,比如,今年南方出现雪灾,目前多数部委忙于灾后重建工作,如果因为机构改革而造成灾后重建不及时,势必会影响社会稳定,同时今年又将举办北京奥运会,诸多现实情况促使大部制改革方案略显“保守”。但我认为,最根本的还是利益问题,就像能源部一样,因为涉及了某些部委和行业的既得利益,于是面临整个行业内部强大的官僚和国企利益集团的反对。 改革是一个打破旧体制、旧习惯、旧利益格局的过程,尤其是政府机构改革,由于它涉及到权力的重新分配,遇到困难和阻力肯定不会少,甚至有可能停滞不前,这都很正常,也不可怕。对于大部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也应持一份平常心,改革策略可以讲究,改革步骤可以放缓,但在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问题上,不能动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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